近日市民趙小姐向南方日報報料,稱她和朋友在國外旅游時“被當地導游禁止給朋友講解翻譯景點介紹”,她認為自身權益未受保障。對方導游則稱,當地法律明令禁止外國人做導游。
  眼下境外游的人越來越多,特別是自由行的游客如何在尊重當地法律的前提下,通過“窮游”方式節約成本,既玩得盡興又最大限度保障自身合法權益?今日中午,廣東省旅游局負責人做客廣東電臺“民聲熱線”,屆時將為“窮游族”們現場支招。
  廣州的趙小姐是一家旅游論壇的版主。她回憶,今年1月30日中午,她和3個同伴進入某國旅游,在一家博物館的展廳,趙小姐將牆上掛著的景點英文介紹翻譯成中文告訴同伴,“我被一位能講一口流利中文的當地男性導游打斷,他說我沒有資格在這做講解工作。”當時那名中文導游帶著一個由多名中國游客組成的旅游團。
  2月3日,趙小姐和同伴們在另一個景點游玩,4人拍照留念,又遇到了那名男性導游,這位導游再次以“非本國註冊導游不得在當地講解”為由指責趙小姐。兩方互不相讓,當場吵了起來,最終報警尋求解決。
  回國後,趙小姐將此事和那名男導游照片發到微博上,認為自身權益受到侵犯,雙方你來我往隔空對罵,關於這次旅游的爭議持續發酵。
  整個問題的關鍵在於,趙小姐事發時是否在解說、是否在從事導游工作。趙小姐稱,與她同行的3名同伴中,一人是她的朋友,兩人是旅游論壇上結識的網友。“我只是幫朋友在外用儘量少的錢旅游而已,我沒在當地從事導游工作,更沒收朋友的錢,我英文比較好,只是幫朋友翻譯英文介紹。最後警察查了我的護照、機票,認定我不是導游,我是以旅游簽證入境的。”趙小姐自稱曾17次去過當地,都是因為“工作、學習”。
  近年來,境外自助游成了不少國內游客的新選擇,他們通過一些旅游論壇做攻略、找朋友,結伴去外國旅游,省錢的同時又能行程自主。趙小姐認為,此事引發出一個新思考,那就是如何保障自由行游客境外游的合法權益。
  南方日報記者 張學斌
  廣東電臺記者 唐夢圓
  實習生 陳之澤  (原標題:境外自由行如何維權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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